业务范围

法律服务
能够进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、构建知识产权科学体系,完善知识产权保护、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转化和产业化。我们在办理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时,即以知识产权能否被充分保护为考虑重点,并全程关注您的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,以您的知识产权价值提升为己任,充分关注您的知识产权的取得、保护、转化和产业化。
具体而言,为您代理专利、商标注册申请,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、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保护、实施许可及转让,商标海关备案,国内外商标注册、续展、异议、复议、许可使用、国外商标重点名录保护,域名保护,专有技术保护与转让,版权法律保护,技术引进与出口,计算机软件保护,侵权行为调查,反不当竞争法律事务,特许经营,投资和破产清算等事项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,植物新品种权保护,商品的特有包装、装潢保护,商号保护、许可使用及转让,常年法律顾问和知识产顾问,知识产权诉讼,等等方方面面知识产权全程、专业的服务。

代理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
代理原告或者被告进行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,其中包括权属案件、侵权案件、许可合同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。既办理传统的知识产权案件,也办理软件、网络、集成电路、半导体芯片、动植物品种、新药、驰名商标、地理标记、原产地名称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、商业秘密等新型知识产权案件。代为起诉、应诉、反诉、出庭、和解、上诉,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中担任仲裁代理人等。

担任知识产权法律顾问
为客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,策划知识产权保护方案,拟定知识产权规章制度,设计知识产权类合同范本,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。既可包括专利战略、商标战略、特许经营战略等,又可包括检索方案、申请方案、预警和防御方案、保护和实施方案等。就知识产权的取得、保护、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顾问服务。

域名服务
域名注册和检索服务
域名续展、转让、变更代理服务
域名争议解决服务
域名诉讼代理服务

知识产权海关保护
商标权海关备案代理
专利权海关备案代理
版权海关备案代理
海关备案续展
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实施

担任知识产权法律顾问
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市场调查
为制止不正当竞争提供法律服务
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专有权保护代理服务

专利申请:
一、申请专利的条件
中国专利共有三种类型: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。
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符合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的要求。
违反国家法律、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,以及属于下列各项情况者不授予专利权:
1.科学发现;
2.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;
3.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;
4.动植物品种;
5.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。
对以上第四项所获得的生产方法、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。
二、委托代理申请专利的程序
1.咨询;
2.检索;可在网上自行检索,点击此处或网址:http://www.sipo.gov.cn;也可委托我公司检索,费用根据不同情况而定;
3.外观设计提交图或样品/模型,实用新型提交技术交底书;
4.经专利代理人确认可以申请专利之后,签代理委托合同,交代理费。
三、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须提交的文件——技术交底书的要求
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技术交底书
1.技术交底书的要求:
1)应清楚、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;
2)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;
3)使上述人员相信本发明确实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。
2.技术交底书的内容
1)发明创造的名称;
2)所属技术领域;
3)背景技术描述,据申请人所知,已有技术有何优缺点,对其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客观地进行评述;
4)发明创造的目地或任务,说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;
5)清楚完整的叙述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;
对于机械产品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每一个结构零部件的形状、构造、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、空间位置关系、工作原理等;
对于电器产品应描述电器元件的组成、连接关系;
对于无固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,如粉状或流体产品,化学品、药品,应描述配方、制造工艺条件和工艺流程等;
对于方法发明,应描述操作步骤、工艺参数等;
6)与现有技术相比,本发明所具有的优点和效果,例如性能的提高、成本的降低等。
7)附图:实用新型必须提供附图,附图中零件可注标号,不需尺寸和参数标注。
8)最佳实施例(可与第5部分合写):
对于产品的发明创造应描述产品构成、电路构成或者化学成分,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,工作过程,操作步骤;对于方法发明应写明步骤、参数、工艺条件等,可提供多个实施例。
四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图片或照片
1.图片、照片的要求
1)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应介于3厘米×8厘米和15厘米× 22厘米之间;
2)图片必须用电脑绘制或正规制图工具绘制;
3)各个视图的比例必须一致;
4)图片或照片中不得有不是构成外观设计的图形或文字,如商标、标志、名人肖像、也不得有指示线、虚线、中心线、尺寸标记等。
2.图片或照片的内容
1)提交主视图、后视图、俯视图、仰视图、左视图、右视图(视图相同或对称的可省略);
2)当设计要点不涉及六个面时,可仅提供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。
3)或增加立体图和使用状态参考图;
4)或增加剖视图和剖面图;
5)图片或照片各一式三份。
3.申请人提供图片或者照片有困难,可委托本公司代为制作,费用另收。